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8日作出(2025)川1902破申2號決定書,決定對巴中市蓉蓉眼科醫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蓉蓉眼科醫院”)進行預重整,并同時指定四川眾益清算事務所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擔任蓉蓉眼科醫院預重整臨時管理人。
現根據蓉蓉眼科醫院預重整/重整工作需要,臨時管理人擬通過競標方式選聘項目審計機構,審計機構的工作范圍及選聘條件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巴中市蓉蓉眼科醫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晶
住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新市街126號富力錦城A幢3層1號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0日
經營范圍:眼科醫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登記股東共計3名,具體信息如下:
序號 |
股東姓名 |
出資額(萬元) |
持股比例(%) |
1 |
500 |
50% | |
2 |
300 |
30% | |
3 |
200 |
20% |
根據蓉蓉眼科醫院提供的說明,蓉蓉眼科醫院名下主要資產為在辦公家具設備、眼科設備、原材料等,此外尚有少量應收賬款未結算、未收回,具體以實物資產情況為準。
二、審計工作范圍:
1.對蓉蓉眼科醫院的資產和負債情況進行財務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財務審計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審計蓉蓉眼科醫院股東的出資及實繳情況,有無抽逃出資和轉移資產問題;
(2)審計蓉蓉眼科醫院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的固定資產、對外股權投資、無形資產、所有者權益等資產構成及變動情況;
(3)審計蓉蓉眼科醫院與關聯企業有無財務獨立性,是否構成財產混同;
(4)審計蓉蓉眼科醫院負債情況;對債權申報資料、職工債權情況、社保費用繳納情況進行實質核查并出具債權核查情況表;
(5)審計蓉蓉眼科醫院資金收支流向、資產處置情況,發現賬面資產和實際盤點資產不一致的原因;
(6)審計蓉蓉眼科醫院是否存在《企業破產法》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或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況;
(7)核查蓉蓉眼科醫院及關聯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具有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非正常收入、侵占公司資產、私分資金和套取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8)審計資產情況,對每筆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及預付賬款的形成和依據進行說明,并將合同、財務憑證、確認函、欠條、決算書、權屬文件等能夠證明應收款項(資產)存在的依據文件整理成獨立的文檔,移交給臨時管理人,供臨時管理人清查追收;
(9)蓉蓉眼科醫院與關聯企業/自然人、實際控制人之間的資金流向、用途、盈虧等情況;
(10)人民法院對蓉蓉眼科醫院啟動預重整程序前一年內,蓉蓉眼科醫院是否有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價格進行交易、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債務提前清償、放棄債權的情況;對蓉蓉眼科醫院啟動預重整程序前六個月,蓉蓉眼科醫院是否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情況;以及蓉蓉眼科醫院是否有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虛構債務或者不承認真實債務的情況;
(11)審計的范圍包括蓉蓉眼科醫院自成立起至啟動預重整程序之日的全部財務信息;
(12)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發表審計意見。必要時,在審計報告中作特別披露。
三、審計期限及承諾
審計機構需承諾在入場后30日內完成審計報告初稿,逾期未出具相關審計報告將在報價基礎上下浮20%計取審計費用。
四、選聘條件:
(一)審計機構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執業資格證,具有相應的審計資質,并入選《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輔助對外委托鑒定類專業機構名冊》;
2.申報機構擬委派參與本案的審計團隊負責人及核心成員近三年已辦結破產、強制清算案件審計3件以上;
3.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且從事本項目的服務人員最近3年內沒有與審計工作相關的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4.審計機構在本年度內已參加了執業責任保險;
5.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回避情形,且不存在以下利益沖突情形:(1)與蓉蓉眼科醫院有未了結的債權債務關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預重整申請前三年內,曾為蓉蓉眼科醫院提供相對固定的審計等中介服務;(3)可能影響中介機構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
(二)審計機構應當主動承諾以下事項
1.可以同時投入3名以上注冊會計師和6名以上專業會計人員全面配合臨時管理人開展工作。
2.在巴中市有常設辦公場所,有獨立的辦公地點開展審計工作。
3.根據臨時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債務核查、財產調查、根據臨時管理人的要求就相關專門問題出具專項審計報告,以及在臨時管理人規定期限內完成臨時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4.擬定預重整專項審計費用控制價為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川發改價格【2013】901號)規定標準的3.5萬元人民幣,最終審計費用以巴州區人民法院審查確認為準。
5.鑒于預重整項目的特殊性,審計機構應當墊資開展工作,并應先行出具相關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以及配合臨時管理人完成各項債務核查、財產調查等工作。在進行本次審計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審計機構自行承擔。審計費用將在財產分配時予以支付。
五、選定方式
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臨時管理人將結合申報機構提交的材料和線上詢問及陳述情況對其完成工作期限、資質、規模、業績及報價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評審選定一家機構成為本案審計機構,同時確定一家為備選機構。若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只有一家的,直接選定為審計機構。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18時止。
報名方式:申報機構無需提供紙質申報材料,須于報名期限屆滿前聯系臨時管理人報名,并提供電子版申報材料(申請書及相對應的證件、資料、憑證【需加蓋公章】等)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和申報材料壓縮包均以“案件名稱+申報機構名稱”命名。
七、審計機構對本案的咨詢
有意向參與本案遴選的審計機構,可與臨時管理人聯系了解有關情況。
臨時管理人聯系人:羅林13983170500、陳利云13990160906
八、其他須知
1.本公告僅為邀請,不具備要約的法律約束力,如出現影響蓉蓉眼科醫院破產程序的重大事項或巴州區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的,臨時管理人可以終止、撤回本次公告或增減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臨時管理人。
巴中市蓉蓉眼科醫院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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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審計的范圍包括蓉蓉眼科醫院自成立起至啟動預重整程序之日的全部財務信息;
(12)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發表審計意見。必要時,在審計報告中作特別披露。
三、審計期限及承諾
審計機構需承諾在入場后30日內完成審計報告初稿,逾期未出具相關審計報告將在報價基礎上下浮20%計取審計費用。
四、選聘條件:
(一)審計機構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執業資格證,具有相應的審計資質,并入選《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輔助對外委托鑒定類專業機構名冊》;
2.申報機構擬委派參與本案的審計團隊負責人及核心成員近三年已辦結破產、強制清算案件審計3件以上;
3.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且從事本項目的服務人員最近3年內沒有與審計工作相關的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4.審計機構在本年度內已參加了執業責任保險;
5.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回避情形,且不存在以下利益沖突情形:(1)與蓉蓉眼科醫院有未了結的債權債務關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預重整申請前三年內,曾為蓉蓉眼科醫院提供相對固定的審計等中介服務;(3)可能影響中介機構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
(二)審計機構應當主動承諾以下事項
1.可以同時投入3名以上注冊會計師和6名以上專業會計人員全面配合臨時管理人開展工作。
2.在巴中市有常設辦公場所,有獨立的辦公地點開展審計工作。
3.根據臨時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債務核查、財產調查、根據臨時管理人的要求就相關專門問題出具專項審計報告,以及在臨時管理人規定期限內完成臨時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4.擬定預重整專項審計費用控制價為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川發改價格【2013】901號)規定標準的3.5萬元人民幣,最終審計費用以巴州區人民法院審查確認為準。
5.鑒于預重整項目的特殊性,審計機構應當墊資開展工作,并應先行出具相關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以及配合臨時管理人完成各項債務核查、財產調查等工作。在進行本次審計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審計機構自行承擔。審計費用將在財產分配時予以支付。
五、選定方式
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臨時管理人將結合申報機構提交的材料和線上詢問及陳述情況對其完成工作期限、資質、規模、業績及報價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評審選定一家機構成為本案審計機構,同時確定一家為備選機構。若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只有一家的,直接選定為審計機構。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18時止。
報名方式:申報機構無需提供紙質申報材料,須于報名期限屆滿前聯系臨時管理人報名,并提供電子版申報材料(申請書及相對應的證件、資料、憑證【需加蓋公章】等)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和申報材料壓縮包均以“案件名稱+申報機構名稱”命名。
七、審計機構對本案的咨詢
有意向參與本案遴選的審計機構,可與臨時管理人聯系了解有關情況。
臨時管理人聯系人:羅林13983170500、陳利云13990160906
八、其他須知
1.本公告僅為邀請,不具備要約的法律約束力,如出現影響蓉蓉眼科醫院破產程序的重大事項或巴州區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的,臨時管理人可以終止、撤回本次公告或增減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臨時管理人。
巴中市蓉蓉眼科醫院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